我院认真规范院内小型设备采购合同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院合同管理工作,我院纪检监察室 审计科经过全面的了解和调研,制定了《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小型设备采购合同》,对全院10万元以下小型设备的采购合同进行了规范,并于2014年5月13日将《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小型设备采购合同》规范性范本提供给信息科、后勤保障部、基建科、医学装备部等有关科室。对小型设备采购合同进行规范,进一步保障了小型设备采购工作及合同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同时也有利于达到规范管理、降低风险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