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GCP伦理委员会概况
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成立于2013年3月,是医院伦理委员会的下设机构,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3名,委员6名,秘书2名。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的科学性和伦理合理性进行独立、称职和及时的审查。审查范围包括药物临床试验项目、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涉及人的临床科研项目。审查类别包括初始审查、跟踪审查和复审。通过对临床研究项目的科学性、伦理合理性进行审查,确保受试者尊严、安全和权益得到保护。
二、GCP伦理审查流程
申请材料目录
1. 伦理审查申请
2. 未签字的临床研究协议
3. 临床委托书(包括与CRO、研究机构)
4.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药临床研究批件(Ⅳ期可免)
5. 组长单位伦理委员会批件
6. 多中心研究单位一览表
7. 申办者资质/CRO(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GMP证书)
8. 药品注册证书
9. 药检报告
10. 临床研究方案(请注明版本编号和日期,有申办者、研究者共同签字或盖章)
11. 病例报告表(请注明版本号和日期)
12. 知情同意书(请注明版本号和日期)
13. 研究者手册(请注明版本号和日期,Ⅳ期须提供药物说明书)
14. 招募材料(如有)
15. 保险材料(如有)
16. 主要研究者简历、研究小组名单及分工
17. 研究者履历及相关文件(所有研究者)
18. 临床试验有关的实验室检测正常值范围
三、GCP伦理委员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闵老师 吴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196549
公共邮箱:ssylunli@126.com
办公地址: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5号楼 107室
供稿:科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