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9-28
按照《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综合诊查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等文件内容,对医疗机构制定试行价格的医疗服务项目必须在执行前一周进行公示。我院依据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测算,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患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试行价格,现经医院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汇总表.xlsx
公示日期:2026年9月28日一2026年10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及建议,请联系医保科,联系电话:0871-63199728。
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2026年9月28日
来源:医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