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19
按照《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增和规范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医疗机构制定试行价格的医疗服务项目必须在执行前一周进行公示。我院依据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测算,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患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试行价格,现经医院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公示明细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5年11月19日一2025年11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及建议,请联系医保科。
联系电话:0871-63199728
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汇总表(公示).xlsx
2025年11月19日
来源:医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