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职责
我院始建于1950年,前身为昆明铁路局中心医院,2004年4月整体移交云南省卫生厅管理,更名为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是目前昆明市官渡区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健康管理、职业病诊治为一体的省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2008年6月挂牌大理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10年被确定为云南省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单位。2017年成为云南省首家国家临床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基地。主要负责预防保健、临床医疗、科研教学、人才培养、健康教育、对口支援等工作;承担急危重症、疑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目前医院内设30个临床科室、8个医技科室、28个职能部门和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院编制床位1000张,设有层流手术室12间、层流产房2间、ICU病床17张、CCU病床20张、NCU病床10张。拥有2个院士工作站、 1个省级研究中心、4个省级中心、4个培训基地、9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个省院共建重点专科。医院设有内、外、妇、儿、医技、护理等六个教研室和一个中心实验室。先后荣获“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全国百姓放心医院”、“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先进工会组织”和“全国医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云南省医德医风示范医院”、“云南省优质护理示范医院”等荣誉称号。
通过多年的探索实践,医院已初步形成了以文化为引领的建设发展思路,确立了“病人好,我们才好”的医院核心价值观、“团结、忠诚、担当、奉献”的医院精神、“诚实守信办院,质量安全立院,人才学科强院,科研教学兴院”的办院方针、“以病人为中心,持续改进;以员工为根本,体现价值;以绩效为导向,配置资源”的管理理念、“严、勤、细、实、精”的医院院训,“尊重患者权益,维护医者尊严”的医院愿景,力求做到社会满意、患者满意、员工满意、政府满意。
第二部分 2018年度医院决算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2018年度收入合计62532.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79.89万元,占总收入的12.76%;事业收入53026.99万元,占总收入的84.8%;其他收入1525.95万元,占总收入的2.4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2018年度支出合计6405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371.05万元,占总支出的94.25%;项目支出3680.91万元,占总支出的5.7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计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79.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2.46%。与上年对比增长1170.21万元,增长率17.1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基层人才对口培养;
2.科学技术支出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9%。主要用于科研基地平台建设以及科研基础研究计划(青年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4.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经费、抚恤金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93.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1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差额补助支出)、医疗设备采购、人才培养、住院医院规范化培训、职业病医院大型修缮等方面。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未列支“三公”经费项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院未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列支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资产总额556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400.53万元,固定资产43033.82万元(累计折旧:20119.83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1690.42万元,无形资产1146.02万元(累计摊销:549.15万元),其他资产49.18万元。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8.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38.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包括项目支出概况、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情况(详见附表2)。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4.基本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一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工作经费、业务费、死亡一次性抚恤等;
5.项目支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如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卫生人才培养等方面开支。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