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总工会《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第十二期实施办法》(云工办通〔2015〕15号)的通知和省教育卫生科研工会的具体部署,我院工会认真做好第十二期职工医疗互助收缴工作。根据医院职工实际,院工会制定下发了《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工会关于做好第十二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对我院开展此项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对互助金交纳标准、参互人员名册填报、第十二期互助金的上缴以及申请补助须知等进行了详细说明。并通过工会各级组织的广泛宣传,动员全院职工积极参与。
经统计,在职职工1287人、退休职工768人,共计2055人参加了第十二期职工医疗互助,共上缴互助金168940元。收缴互助金做到安全、按时、足额上缴。
院工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