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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超声质控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7-24

原文链接: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超声质控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超声质控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8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53A00426001176

政采云项目编号:YNZC2026-G1-04419-YZGF-1016

项目名称: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超声质控系统采购项目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交付。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预算金额(万元):150

★最高限价(万元):150

★采购需求:为提升我院超声质控水平,建设一套数字化、智能化的智慧超声质控系统,旨在通过先进的人工智能技术,全面优化超声科室的工作流程,提升诊疗效率与质量。该系统将实现从患者分诊、检查到报告生成、随访管理的全流程质控管理,并结合人工智能技术,为超声检查的早筛、精准诊疗和科研教学提供强大支持。通过智能化、全流程的质控管理和全院信息共享,超声质控系统不仅能够提高医疗服务的准确性和效率,还将助力医院信息化建设,提升我院超声质控水平,推动我院超声医学迈向更高效、更精准、更智能的新时代。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扫描件或自然人身份证);

1.2财务状况:(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下列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扫描件)

(1)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1)2023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扫描件),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注: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的还须提供供应商基本户信息证明材料(扫描件)。

1.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1.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缴税证明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5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1.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即可);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满足条件的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所投标段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进行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供应商未被列入(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以本项目开标当天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07-24 至2026-07-31 ,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

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 CA 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8-17上午09:30(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开标方式:智能开标
(二)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超声质控系统采购项目
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8月17日09时30分。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或者保证保险、其他非现金形式: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等形式,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证金的提供或缴纳方式。

(三)其他:

★1.质保期:1.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算起质保期1年。质保期内供应商需要提供系统维护、按采购范围内的功能修订、故障检测、软件维护及功能优化等售后服务。如技术需求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2.质保期满后,每年维保服务费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及招标文件要求。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5.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6.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云南壹证通CA联系方式:云南壹证通CA操作问题请致电:4000040628,云南壹证通CA紧急联系方式:19988166369。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292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0871-63191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彦威、周芸帆

电话:13658868204

来源:招标采购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