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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关于特需门诊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公示

按照《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开健康咨询等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云价收费〔2018〕14号)文件精神,为鼓励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更多便利化、个性化和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满足患者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允许公立医疗机构在确保普通门诊和专家门诊正常服务的前提下,通过协议和预约方式开展特需门诊服务,特需门诊诊查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为改善患者就医感受,满足不同层次患者的医疗服务需求,我院在6号楼(产科门诊)设立了独立的门诊特需诊疗服务区,诊区占地面积为555平方米,设有2间标准接诊室(分别在一层和二层),方便不同月份孕产妇患者就诊,2间治疗检查室和独立的候诊区,每间诊室面积平均22.91平方米,诊室和候诊区设施配置齐全,环境优雅舒适。为确保医疗服务质量,产科特别安排了临床经验丰富、医疗技术精湛、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疗专家,为患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根据科室诉求,我院通过对成本测算,综合考虑成本费用和市场需求等因素,本着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时结合患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了 “特需门诊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现经医院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12日

价格管理办公室:63198128

医保科:63199728

顾客投诉服务:63197976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