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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核酸检测智能终端院内谈判采购项目公告

根据财办库【2020】23号文件《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精神,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我院拟紧急采购11台核酸检测智能终端,预算5.62万元。欢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相应完成项目资质、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核酸检测智能终端院内谈判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报名。

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采购需求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6日-21日,逾期不接受报名;报名成功后获取采购需求。

2.报名邮箱:ynsssyxxk@126.com

3、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 0871-63192848


四、谈判要求及时间、地点

1、谈判资料(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A、供应商三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B、供应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C、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加盖公章;

D、产品技术资料,含产品彩页、产品说明书等,加盖厂家和供应商的公章;

E、可提供同类产品在三级医院成交证明,以中标通知、合同等为准,并加盖公司公章;

F、无犯罪承诺书以及供应商在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截图并加盖公章;

G、《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设备报价表》(报名结束后统一邮箱发送)

现场谈判会时:

(1)请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预备3份带到会场;

(2)《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设备报价表》请单独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公章或公司法人签字.

2、现场签到时间:2021年12月21日下午14:00至14:30,未按时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3、谈判时间:2021年12月21日下午14:30

4、谈判地点: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5号楼405会议室


五、监督

本次谈判全程由纪检监察室进行监督,项目参与供应商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纪检监察室电话:0871-63191348


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信息科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