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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制定试行价格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云南省2019年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授权医疗机构制定试行价格的医疗服务项目必须在执行前一周对试行价格进行公示,我院本着公平、合法和诚信的原则,依据医疗服务项目成本,结合考虑患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试行价格,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及建议,请联系医院物价室,联系电话:63191708,邮箱:554194237@qq.com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