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云南省2020年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云卫财务发〔2020〕47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公布实施营养风险测评等126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云卫财务发〔2021〕81号)文件精神,授权具备条件开展的公立医疗机构,综合考虑成本费用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制定项目试行价格,试行期两年。对授权医疗机构制定试行价格的医疗服务项目必须在执行前一周进行公示。根据我院拟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测算情况,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本着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患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试行价格,现公示如下:
公示日期:自2021年11月16日-2021年11月23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及建议,请联系医院物价室,联系电话0871-63198128
2021年11月16日